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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熟悉Protel,员工电脑安装了Protel,最高法: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斯泰克公司在其招聘信息中对于部分岗位员工的要求为熟练使用涉案Protel软件,足以证实涉案Protel软件客观上与斯泰克公司的经营活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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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自家软件合格,再起诉受托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最高法:驳回!
商派公司的上述行为足以证明,就其主张的研唐公司在提交该软件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商派公司是完全知晓和认可的,其在2018年验收后,又于2020年提起本案诉讼,主张研唐公司的行为未经许可,显然缺乏依据,本院对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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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脱离源代码仅以文档主张计算机软件实质性相似,不予支持!
文档一旦脱离其所对应的计算机程序,则不能单独主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这也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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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销售盗版软件使用百度网盘发货的管辖权确定
淘宝销售盗版软件构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那么原告可以选择哪些法院立案起诉呢?首先,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属于技术类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在省会城市或重点城市成立知识产权庭(法院)集中管辖技术类案件,具体可以根据原被告所在地、侵权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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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软著证书是不是没有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简称软著证书,是由国家版权局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依法颁发的,如下图: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自愿登记,其审核方法属于形式审查,即版权登记机构只负责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并不审查软件源代码的来源与版权归属等。软著证书仅仅是初步的权利证明,司法实践中,在无其他想法证明时,可以初步证明软件的版权归属。因此,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主体并不意味着一定拥有该计算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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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软件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关乎国家安全与民族大义
首先,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大多数软件企业属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软件开发者一直都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坚持创新。这些企业或从事基础工具软件研发,或从事工业科研软件研发,不但无法像BAT等超大型企业一样,通过“模式创新”验证自己的商业价值,而且由于侵权抄袭严重等原因,大多数没有能力生存下来并持续研发创新。其次,计算机软件是网络信息安全的核心要件,没有计算机软件的自主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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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的表现形式
计算机软件是软件开发者智力劳动成果的体现,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作品,软件开发者依法享有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呢?图片、文章、视频、音乐等著作权作品可所见所闻,其表现形式可见即可得,容易让人理解。但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表现形式并非我们所见的软件界面,而是支撑软件运行的源代码和相关文档。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